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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成考网> 成考试题题库列表页> 论述效力待定行为与无效行为、可撤销行为的区别。

2026年专升本民法模拟试卷五

卷面总分:150分     试卷年份:2026    是否有答案:    作答时间: 150分钟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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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述效力待定行为与无效行为、可撤销行为的区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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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安抗辩权的效力是指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有权()

  • A、中止履行其义务
  • B、解除合同
  • C、中止履行其义务或解除合同
  • D、中止履行其义务,若在合理期限内,对方仍不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,可解除合同

2010年7月1日,王某与胡某结婚,2011年5月2日王某父亲去世,2011年9月10日王某与胡某协议离婚,2011年10月8日王某继承其父价值10万元的遗产,胡某知道后,要求分割。该财产()

  • A、属于王某所有,但王某应给子胡某适当补偿
  • B、属于王某个人所有
  • C、王某享有2/3,胡某享有1/3
  • D、属于夫妻共同所有

下列关于债权的说法,不正确的是()

  • A、债权是请求权
  • B、债权是对人权
  • C、债权是支配权
  • D、债权规范的是财产流转关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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